资料 / 核实记录追加:第 19 节第 19 条,换城市工作时把养老和医保关系转过去(issue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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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第 19 节第 19 条,换城市工作时把养老和医保关系转过去(issue #83)

2026-10-06。issue #83 希望书里有「换工作、换城市之前」该算的东西。全书原来只有第 7 节第 18 条(社保断缴)讲断缴后养老按累计算,收益栏里有一句「养老关系跟着人走」,但没讲怎么转、不能退保、医保断档的等待期和退休领取地。新条目追加在第 19 节节末,没有插在中间,免得后面的条号整体顺延。节首引言最后一句同步改成「节末还有四条」。

和已有条目的分工

  • 第 7 节第 18 条(社保断缴):断缴后年限怎么算、哪些资格要连续缴费、居民医保断缴等待期(国办发〔2024〕38 号)。新条目不重复这些,只在备注里指路。
  • 第 31 节第 11 条(灵活就业):不进单位、在就业地自己参保的户籍限制。新条目只在备注里指路。
  • 新条目独有的动作是:在新地方参保后申请转移、别退保、医保中间别断超过 3 个月。按 CLAUDE.md「不写重复条目」的判据,动作不同,所以单开一条。
  • 反向指路(第 7 节第 18 条、第 31 节第 11 条指回本条)由主任务补,本次没改别的节。

1. 社会保险法(2018 修正)

  • URL:https://www.gov.cn/guoqing/2021-10/29/content_5647616.htm(第 7 节第 18 条已在用的同一页,页内有「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
  •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 号转发)

  • URL: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09-12/29/content_8104.htm
  • 现行性:人社部办公厅 2019 年《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19-12/03/content_5457999.htm)仍以本办法为依据,第八条要求统一使用全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系统、「充分利用互联网、12333电话、手机APP等」。没查到废止或替代文件。
  • 第二条「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 第三条「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第四条「(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 条目写的是「个人账户里的钱连本带息全部转走」。1998 年以前那段只转个人缴费部分,这个细节没写进条目,嫌太细。
  • 第五条第(二)项「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第(一)项注明「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所以备注写的是「户口所在省」。
  • 第六条四种领取地情形: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地办;不在户籍地、在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不满 10 年的「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归集到户籍所在地。
  • 第七条「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待遇领取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基本养老金」。条目据此写「领取地不同,算养老金用的平均工资也不同」,没有进一步推断「去哪领更划算」。
  • 第八条:新参保地「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原参保地「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收到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成本栏把三段合起来写成「几十个工作日」。
  • 第十一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参照本办法制定」。

3. 国办发〔2020〕35 号(跨省通办)

  • URL: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9/29/content_5548125.htm
  • 附件《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一、2020年底前实现“跨省通办”的事项(58项)」第 7 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应用场景「申请人可向转入地申请,转入地与转出地协同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不符合转出条件的除外)。」
  • 条目写成「要在当年底前实现跨省通办」,照清单原意,没写成「已经实现」。

4.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医保办发〔2021〕43 号)

  • URL: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11/28/content_5653856.htm,2021 年 12 月 1 日起实施。gov.cn 政策库按标题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只有这一份和它的解读,没查到更新的全国文件。
  • 第五条第 1 项「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应申请转移接续。」
  • 第六条「可通过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直接提交申请,也可通过线下方式在转入地或转出地经办机构窗口申请。」
  • 第八条「转出地经办机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若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第九条转入地「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入。
  • 第十一条「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各统筹地区规定执行,原则上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6个月。」
  • 第十二条「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
  • 第十三条「转移接续完成后,转出地参保关系自动终止。」
  • 政策解读 http://www.gov.cn/zhengce/2021-11/28/content_5653855.htm:「申请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nhsa.gov.cn)首页下方的地方网厅入口提交申请」,办理时限「由原先的45个工作日缩短至不超过15个工作日」。成本栏「医保要等 15 个工作日左右」取自这里。

没写的

  • 养老的线上申请渠道(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 12333):只在 gov.cn 2020-10-01 的新闻稿里找到平台「可以查询本人在各参保地的社保年度权益信息」,没找到写明能在平台上提交转移申请的官方原文,mohrss.gov.cn 本轮没试。所以条目只写「跑一趟窗口或者网上办」,没点名平台。
  • 人社部规〔2016〕5 号(转移接续若干问题)原文没取,条目没用到它的内容。
  • 2024 年渐进式延迟退休把最低缴费年限从 15 年逐步提到 20 年,这属于第 7 节第 18 条的范围,这次没动。

量级

  • 口径金钱,记「大」,凭判断定,收益栏里没有直接的金额。理由:年限能不能累计,决定退休时够不够最低缴费年限、能不能按月领养老金,这笔钱按月领到去世,远过万元级。退保即使办得成,也只能拿回个人账户部分,单位交的统筹部分拿不回。医保断档那一侧,等待期最长 6 个月看病不能报,一次住院就可能上万元。按 CLAUDE.md 金钱口径「万元级 大」。
  • 证据等级 A:全部是法律和国务院、部委文件原文,数字(12%、15 个工作日、10 个工作日、5 个工作日、3 个月、6 个月、10 年、50 岁和 40 岁)都能在上面的原文里逐字找到。